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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能
1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包括: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,确保税收政策在本市的正确执行。组织征收本市的各项地方税收收入及附征的规费,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。监督检查本市各部门、单位对国家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,维护税收秩序。
2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设置多元化的内部结构,旨在高效执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职能。机关内部设有12个处级机构,包括办公室、人事处、宣传教育处、政策法规处、税政一处、税政二处、规费征收管理处、涉外税收管理处、征收管理处、***财务处、监察室、机关党委,以及1个事业编制的机关服务中心。
3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还负责征收以上单位及个人的养老保险费、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,以及城镇居民及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险费,同时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
1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,由原厦门市税务局分设而成。市局机关设有12个处级机构及1个机关服务中心,并辖有6个直属机构和6个区地税局,共计815名干部职工。
2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由原厦门市税务局分设成立。
3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局成立于1994年10月,拥有丰富经验与专业团队,致力于地方税费征管工作。设有四个职能科室与五个管理科,包括外驻软件园二期征收点,全面负责厦门市国有重点企业、软件园二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市属行政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地方税费征管。
4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设置多元化的内部结构,旨在高效执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职能。机关内部设有12个处级机构,包括办公室、人事处、宣传教育处、政策法规处、税政一处、税政二处、规费征收管理处、涉外税收管理处、征收管理处、***财务处、监察室、机关党委,以及1个事业编制的机关服务中心。
5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包括: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,确保税收政策在本市的正确执行。组织征收本市的各项地方税收收入及附征的规费,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。监督检查本市各部门、单位对国家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,维护税收秩序。
6、在组织架构上,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下辖十个分局,分别是滨海分局至嘉莲分局,它们各自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,包括42万个纳税户,以及近1万个单位社保户和5万个独立个人社保费的征缴工作。
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
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设置多元化的内部结构,旨在高效执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职能。机关内部设有12个处级机构,包括办公室、人事处、宣传教育处、政策法规处、税政一处、税政二处、规费征收管理处、涉外税收管理处、征收管理处、***财务处、监察室、机关党委,以及1个事业编制的机关服务中心。
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组织机构设置如下:内部处室包括办公室、政策法规处、货物和劳务税处、所得税处、收入规划核算处、纳税服务处、征管和科技发展处、财务管理处、督察内审处、人事处、教育处、监察室、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、进出口税收管理处、机关党委办公室、离退休干部处。
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由原厦门市税务局分设成立。
厦门市翔安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包括多个部门,每个部门承担着特定的职责:办公室: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、会议组织、文件收发、保密管理、税务报刊征订、催办督办、税收宣传、信息报送、人事管理、固定资产购置、基建修缮、行政事务、接待工作、机关食堂管理等,并协助处理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事项。
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,由原厦门市税务局分设而成。市局机关设有12个处级机构及1个机关服务中心,并辖有6个直属机构和6个区地税局,共计815名干部职工。
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、人事教育科、监察室、税政管理科、***财务科、信息技术科、征收管理与法规科和规费征收管理科等8个职能科室,下辖大同、祥平、外税、新民、西柯、五显、汀溪、莲花等8个税务分局(所)和1个稽查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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